二、废旧物资的界定:
1、物资使用单位在生产、管理及使用过程中,发现物资因改造更新、到达使用期限、故障、人为损坏等各类原因出现问题,按公司有关要求经自行维修或交由专门部门维修处理后仍不能满足使用要求的,及时向物资管理对口部门(水厂备品备件、工具由维修车间负责;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由办公室负责;管材及工程设备材料由生调部负责)汇报情况,申请报废。
2、各物资管理对口部门负责协调检验物资使用状况,确认不能继续使用或无法正常维修使用的,可界定为废旧物资。
三、废旧物资的回收:
1、水厂设备、工具及各水厂领用的备品备件,实行领新交旧,交回的废旧物资由各水厂设备管理员或水厂负责人办理交接手续,双方签字认可后,由维修车间负责回收后交公司仓库。
2、工程改造、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废旧管材等,由施工单位及时向生产调度部通报交接,并由生产调度部负责回收后交公司仓库。
3、对于其他废旧物资,由各物资管理对口部门专人负责每半年一次进行集中回收。
4、所有物资在回收过程中由交接双方做好交接登记,并认真做好相关台帐的备帐处理登记等。
5、仓库保管员收到上交废旧物资后,填写废旧物资入库单,在“废旧物资回收单”上加盖“废旧物资入库”章。废旧物资入库单一式两份,仓库保管员及物资管理对口部门各执一份。
四、废旧物资的利用及处理:
1、公司仓库及各物资管理对口部门要定期核查核对废旧物资情况,每年由公司仓库及各物资管理对口部门负责向公司分管经理汇报废旧物资的存库情况,请示处理意见。
2、各物资使用部门新增物资时,要在安全保障的基础上,本着“节约成本、修旧利废”的原则,优先考虑使用能满足要求的二次维修设备或物资,研究并实验对废旧物资的再利用,向物资管理对口部门提出合理的利废建议。
3、各物资管理对口部门要掌握各使用单位设备、物资的运行、使用状况,废旧物资存库情况,及各单位的新增物资要求,本着“安全第一、节约成本、
充分利用”的原则,积极研究废旧物资的维修、拆解和再利用,在拆解、组装、调配及使用过程中,要遵循“研究—请示—实验—监控”的步骤,首先研究利用废旧物资的可行性,经论证可行的向分管经理汇报请示,实施后要加强运行使用监控,确保物资使用的安全性。
五、考核奖惩:
1、各使用单位上交废旧物资时确保应交尽交,不准有遗漏,如有遗漏每次每件扣1分,如有丢失,视物资价值酌情扣分。
2、各物资管理对口部门要加强对物资的使用管理,及时掌握物资情况,杜绝物资流失,因管理部门管理不善发生的物资损失,视情况在考核中予以扣分。
3、各物资管理对口部门收到废旧物资后应立即上交公司仓库,不准私自截留或遗漏,如有遗漏每次每件扣1分。
4、对于修改旧利废过程中,有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经落实,或修旧利废工作给公司带来一定经济效益的,由物资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由公司视情况对相关人员做出奖励。